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傅瑞德堆滿玩具的地下室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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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政府說的資訊自由

在上週的「Google奇俠傳,Online」這篇文章中,我用一整節的內容分析美國政府在「Google揚言退出中國」這個事件、以及全球網路政策上的立場,也提到美國國務卿Hillary Clinton宣布將發表一篇關於資訊自由的談話。

Foreign Policy網站今天貼出了這篇講稿的全文(補記:美國國務院也貼出了官方版本,連結請見文末),我拿先前的觀察來對照,還算沒有相差太遠。由於我沒時間翻譯全文,所以只摘譯部分相關內容。如果有「斷章取義」的嫌疑,請以原文或正式譯文為準。

Clinton的這篇講稿的開頭和結尾,都用了日前海地發生的地震當做楔子,再延伸到網路報導和凝聚的力量、以及最近世界各地發生的網路相關事件,包括恐怖活動、網路審查、人權事件等等,以下列幾個章節條目逐漸帶入正題:

  • 表達意見的自由
  • 追求信仰的自由
  • 免於匱乏的自由
  • 免於恐懼的自由
  • 彼此聯繫的自由

其實,前四個條目是來自前總統羅斯福(Franklin D. Roosevelt)1941年對美國國會演說內容的老生常談,只是用來為這篇講稿的重點「彼此聯繫的自由」鋪陳出場的氣勢而已。

在引用講稿的內容來驗證美國政府這次在Google事件背後的立場之前,我還是整理一下先前提過的觀點,以供比較之用:

  1. 美國希望透過資訊自由化拉攏非盟邦國家(在這次的例子中以中國為主),增進雙方理解,彼此掌握網路的動態,以便雙方政府正確決策、預測對方動作,同時掌握或製造對自己有利的輿論。
  2. 美國希望透過資訊與網路開放,保障雙方企業利益(當然講是要講「雙方」啦)、促進經濟進步。
  3. 美國希望中國表態,是否在全球事務上願意扮演美國盟友。
  4. 美國希望透過網路改變中國整體社會在資訊自由方面的價值觀,以符合美國的長期利益。

好,接下來看看講稿上的重要片段是怎麼說的。關於資訊自由的重要性,講稿中趁著最近慶祝柏林圍牆倒塌20週年的機會,將柏林圍牆和防火長城做了個對比:

……技術本身不會選邊站,但美國會站在正確的一邊。我們支持單一標準、交流無礙的Internet,讓每個人都有接觸知識與想法的均等機會。

……

已經倒塌的柏林圍牆代表隔離,但Internet代表的卻是聯繫;雖然網路在全球已經四通八達,但在許多地方仍然有看不見的圍牆將人們互相阻隔。

有些國家建立了電子藩籬,讓人民無法聯繫世界上其他地方的網路,並且將許多字眼、人名、句子從搜尋結果中去除;這些國家違背了公民以非暴力方式表達政治意見的隱私,也違反了「世界人權宣言」(Universal Declaration on Human Rights)的精神,也就是允許人們「跨越國界與媒體自由追尋、接受、以及給予資訊的權利」。

接下來則是這篇講稿中的第一個重點出場了:

所謂「彼此聯繫的自由」,就是政府不應阻攔人民使用Internet、使用網站、或是彼此聯絡。……透過各類技術彼此聯繫的自由,可以幫助社會轉型,但對於個人來說也是同樣重要的。

……

我們也支持開發新的工具,讓某些國家的國民能避開政治因素的阻擋干預,行使自由表達意見的權利。我們在世界各地都投入努力,以確保人們能夠取用具有當地語言介面的這類工具,並且獲得安全使用網路的訓練。美國政府已經支持這類活動一段時間;所以美國的國民也好、那些進行網路審查的國家也好,都必須瞭解美國政府對促進網路自由的立場是引以為榮的。

所以照這樣說來,美國會幫有興趣到外頭看看的大陸朋友們開發翻牆工具?這樣講似乎有點直接踩在中國政府的腳上,擺明了「你築牆、我挖洞」。當然話不是針對中國講的,但既然講了,大家就會等著看工具在哪裡。

除了人權、自由方面的「普世價值」之外,如同我先前提到的,當然也要提一下保障商業利益、促進經濟進步,才不會讓人覺得太過露骨;何況這次檯面上的主角Google也是家商業機構:

我們強烈認為,諸如資訊自由這樣的原則不僅是好的政策,而且能為各方面都帶來商業方面的利益。以市場上的例子來說,在突尼西亞或越南這類實施資訊管制的國家,企業的交易價值通常會比自由世界的同類公司為低;如果企業高層人士無法隨時獲得全球新聞與資訊,投資人對於該公司決策的信心也就較低。從經濟發展的角度來說,管制新聞與資訊的國家必須瞭解,限制人民表達政治意見和商業意見是同一回事;如果在一個國家中無法獲得這兩類的資訊,成長趨緩就無可避免。

……

最近,Google重新審視該公司在中國的營運方式,已經引起了全球的廣泛注意;我們也正密切觀察中國當局的作為,除了調查讓Google考慮撤離的網路入侵事件之外,也希望能讓調查結果對外公開。Internet是中國進步的動力之一,有這麼多民眾上網也是好事;但如果政府限制人民使用資訊、或是侵犯使用者的基本權利,就必須冒著自外於新世紀各項進步之外的風險。在這一點上,美國和中國政府有著不同的觀點,而我們也將持續密切的消除這些差異。

「美國和中國政府有著不同的觀點」不用說也知道,問題是如何「持續密切的消除這些差異」?能談出結果來最好,動之以利也不錯;但以最近大陸官方「中國網路最自由」和阿里巴巴老闆馬雲放言「(Google)這是失敗者愛找藉口的表現」的說法,要消除這些差異恐怕還需要一段時間。

這些終究不僅是資訊自由的問題而已,而是我們未來將要生活在什麼樣的世界之中:未來是不是讓一個Internet由全球人們共享、一個共同的知識庫讓人們全體獲益?還是一個地球分為許多不同的區塊,每個區塊依自己的所在地點和審查標準來使用資訊?

其實,這篇講稿中的論點還是有許多漏洞,很多事情(例如企業產能與資訊自由的關係)很難用單一因果關係來評斷;尤其中國最近經濟正熱、白花花的銀子到處亂跑,雖然仍有泡沫經濟的風險,但要說資訊不自由會怎樣怎樣,恐怕這會兒官員們是格老子聽不進去的。

而且所謂「一個網路、知識共享」的西方觀點雖然是個好的理想,但也潛藏著它的危機;例如過度全球化、文化入侵甚至污染、隱私保障、損害控管等問題,都不是一句「自由的Internet」可以涵蓋的。何況無論是在網路上、或是網路之外的國際政治上,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也常見兩套標準,還是以自身利益為上;所以理想好是好,當做理想就好。

接下來就是我完全命中的隱藏版重點了,請慢慢欣賞:

資訊自由能促進和平與安全,為全球的進步提供良好的基礎。從歷史的觀點來看,彼此不對稱的資訊正是國與國之間發生衝突的主要原因之一;當我們面對嚴重衝突、或是危險的事件時,讓雙方的人們能夠獲得同樣內容的事實與意見資訊,對於消弭緊張是非常重要的。

所以,美國的人們都有機會將外國政府提供的資訊納入考量;因為美國並不阻擋外國政府與美國人民溝通,但實施資訊審查的國家就沒有參考國外資訊的機會。例如北韓政府就無所不用其極,希望將人民與外界資訊完全隔離;以這樣的方式來過濾資訊,就可能增加發生衝突的機會、也使得原本細微的歧異逐漸累積。我希望每個負責任、而且希望世界局勢穩定的政府都能正視這些問題、並且著手解決這種資訊不對等的狀態。

這一點就不用多解釋,這些「冷戰思維」我上禮拜就講過一輪了,只是文采沒有老美那麼好、想不出那麼多形容詞來包裝而已,意思基本上都一樣。該不會幫Clinton寫稿的文膽先來看過我寫的東西吧?XD

這篇講稿最後拿海地震災之後,被埋在倒塌建築之中、但後來被救出的小孩來打比方,形容任何國家、團體、或是個人都不應該「被埋在壓迫的瓦礫之下」,呼籲大家關心隔離在資訊高牆後方人們應該享有的自由。

對於這篇講稿的整個內容,其實我沒什麼意見;鋪陳了長長一大落內容、舉了一些世界各地的例子,都只是在為最後幾段搭起星光大道而已。只要緊抓「美國利益」這四字真言,最後誰會壓軸出場真的並不難猜。

我當然支持資訊自由、也同意資訊自由在政治和經濟上的優點;即使前面提到過資訊自由的副作用,還是得靠資訊自由來解決。然而我最好奇的事情還是沒變:Google的發難、以及美國國務院前後兩篇聲明(上次的預告和這篇講稿)的時機實在太過巧合。要說駭客入侵Google是導火線,我也能夠理解;不過我依然認為這些跟星光大道一樣,都只是表象而已。

參考閱讀:

  • 美國國務院貼出的Clinton講稿的官方版本;與Foreign Policy的版本大致相同,但多了後面的問答內容。
  • 官方版本的簡體中文版轉換繁體版
  • 中國外交部對這篇講稿的回應:「中国互联网是开放的,中国也是互联网发展最活跃的国家」。也許中國是互聯網發展最活躍的國家之一,但說是「最開放」恐怕有點昧著良心,意思跟「貓熊在籠子裡活動完全自由」的意思差不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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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,留下來,不然我跟你走

今天的新聞:

全球網路搜尋龍頭Google的大陸風波上演大逆轉。Google昨(18)日否認要撤出中國大陸,並表示正與中共官方談判,主題為過濾網路搜尋內容。 ──大逆轉! Google否認撤出中國

如同我上星期所預測的,Google沒有那麼容易就退出中國市場;除了企業本身、以及它所代表的美國利益考量之外,或許中方也有些妥協,這個要繼續看才知道。

從寫完上一篇到現在,一直出現很多相關傳聞,像是Google即將關閉中國辦公室、提供員工轉職至美國或其他分公司的機會、正式宣佈中國分公司解散等等。雖然現在並不能排除再度大逆轉的可能(例如與中方最新的談判嚴重破裂),但機會應該是非常非常小;究竟如果上述的新聞是經過確認的,再逆轉的話對雙方只有更大的傷害(當然,這還是以商業利益而言)。

其實過去這幾天看到這些「Google撤出」的新聞,令我幾乎有點動搖。難道我的分析角度有問題?還是我錯看了這幾個角頭之間的權力輕重關係?或者Google就真的是一家大義凜然、富貴不移的偉大企業,背後根本沒有我說的那些糾葛?

我的說法在論壇上曾被評為「可惜出發點很冷戰,簡單說就是『上世紀的思考模式』」。其實冷戰一直沒有結束、跟哪個世紀關係也不大,只是對象換了、工具換了、手法換了而已;給這句評語的朋友對於中國「藉外力做內部工作」的鬥爭有非常精闢的看法,不過如果完整說成「中共藉由美國政府介入/Google的外力做內部工作」,雖然不無可能,但如果真是如此,這個槓桿恐怕是吳三桂引清兵入關,玩得太大,對鷹派來說要收場恐怕比起頭還難。

不過無論如何,幸好我撐住了,沒有偷偷跑去改結論。:P 現在的發展雖然不能證明我的前提都是對的,但至少從後見之明的角度來說還算是不太離譜。

接下來的重點,則是Google用什麼樣的條件繼續在中國營運、中國用什麼樣的條件讓Google再留下來,美國政府在這裡頭扮演什麼樣的角色、獲得什麼樣的承諾或利益。雖然Google不是那麼大義凜然、要說是美國政府的馬前卒其實也無妨,但如果靠這一槍讓中國的網路環境有所改變,也算是功德無量。

參考閱讀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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Google氣數如何?且聽Gates叔說

2007年,ZDnet專欄作家Mitch Ratcliffe寫了一篇「Google's run is more than half done」(Google的全盛時期已經過半),表示以「半衰期」趨勢來計算,Google的領先地位從2001年算起可能只有7年;而我也寫了「Google霸業只剩兩年?」這篇,用比較不同的角度來思考這個說法。

結果發現,原來微軟大老闆Bill Gates在2003年就講過類似的話

Let’s see if they still want to run the business in two or three years. (「讓我們看看Googles那些人兩三年之後是不是還想做這生意」,其實我想言下之意就是「Google兩三年之後氣數應該就差不多了」。)

上述的這篇報導,將Gates的這番話列為「過去十年最糟預測」中的第七名。是說預測誰都會做,也沒有誰做了一定就準,但重點是任何人(包括我自己在內)做預測無論結果如何,最好都能憑著實際的觀察和良知;如果為了打壓對手、或是哄抬股價而講一些有的沒的,恐怕就有失專業人士的氣度與高度了。

雖然我是多項Google服務的愛用者,但我並不覺得讓Google(或任何單一公司)在市場上獨大是好現象;所以最近我在文章中、甚至當著台灣Google總經理面前,都不斷提醒和質疑Google許多市場動作的意圖。

所以,如果Ratcliffe或Gates的預言成真,其實我也無所謂(反正我沒有Google的股票)。只是到現在2009年底的事實證明,Google暫時還在活蹦亂跳;而微軟雖然在很多領域不再風光,不過暫時也還活得好好的。

報導Gates「最糟預測」的這篇文章說得沒錯:

市場上的重大改變,往往來自消費者的行為……Google所代表的不只是網路科技的變革,也是帶動消費者行為模式重大改變的先驅。

如果真是如此,Google因為帶動了許多網路的改變和發展,所以套句「命理老師」們愛用的說法,就是它累積了相當多的正向能量可以用,包括現金和聲望;或者也可以說EP值和HP值都還夠高,不補血也暫時死不了(何況血還很多)。

雖然我不會預測微軟只剩兩三年、也不覺得用「半衰期理論」去衡量產業有什麼道理,不過如果到這年頭還是這樣看市場的話,Gates叔還是多替自家操心比較實在一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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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'Reilly與Google的電子書市場觀點

現在正在台灣數位出版聯盟的研討會場聽O'Reilly出版公司副總裁Andrew Savikas的演講。一如預期,大致上還是給企業老闆等級人士聽的「現況報告」,目前為止還沒有聽到太多的實作經驗和insight,講的比較多是商業模式和O'Reilly經營這塊市場的方式。

現場文字轉播請看這裡

Andrew Savikas

我忽然有個錯覺 :Andrew Savikas 是 iPhone 媒體副總,不是 Oreilly 公司的XD

──也在現場的朋友小梅子

有趣的是,在講電子書線上銷售的方式和通路時,幾乎都是以iPhone和iTunes線上商店當做例子;看來這個媒體和通路還是比較能產生出有效分析資料的途徑。

O'Reilly在這方面用的方式是將單本書藉做成iPhone應用軟體的格式,讓顧客直接透過iTunes的下載和付費機制取得;這樣做除了對出版者、以及iPhone用戶都方便之外,未來如果有修訂或增補,也可以循同樣的管道進行。

從後勤的觀點來說,這一點很聰明。不過將來如果Android系統手機、或是其他閱讀設備起來的話,就還得另外再做一次轉換工作。不過包括O'Reilly在內,許多出版商都把格式轉換和包裝工作交給Lexicon之類的專業公司,花點相對小的錢就可以做到,所以只要市場規模夠,這個問題不大。

說到Android,Savikas認為Android在未來12至18個月之中將會是個重要的角色;這個不令人驚訝,因為我12至18個月之前也講過了。XD

Andrew Savikas

O'Reilly的出版品一般是不加DRM(數位版權管理,也可以說就是防拷)機制;在商業讀者的市場的問題比較小,但在學校市場面對有錢換手機沒錢買書的學生,問題就會比較大。他們的做法之一,是直接把大量授權賣給學校,讓學生可以肆無忌憚的(在同學之間)拷貝,不需要有太多罪惡感。

這個作法其實在軟體市場已經行之有年,大多數商業銷售的作業系統和軟體都有這樣的機制,部分資料庫和專業期刊也有用戶授權的賣法,只是轉換到出版品市場來說,包括技術(檔案格式、閱讀設備)、授權機制、甚至相關合約和法規等等,遊戲規則都必須重新訂定。

Google 簡立峰

台灣Google的老闆簡立峰

說真的,我原本想好好聽、好好記下簡立峰說了些什麼,不過他前半段講關於Google Book Search講的是舊東西、以及Google如何努力合法取得授權將書籍、雜誌、照片數位化;至於後半段講的,就我目前聽到的內容,基本上跟我昨天寫的「我看2010年電子書十大預測」這篇文章幾乎相同,所以在稍後重新閱讀會議記錄,(如果)有新的資料可以增補之前,有興趣的朋友看昨天那篇就行了。

Google Edition:商業化的Google Book Search」,Google要開始提供書籍購買的線上通路了。Google Book Search基本上只能搜尋和預覽,想買的話還是要連到Amazon、B&N之類的書店去,但Google Edition可以直接開始賣書。

在之後開放提問的時候,我問了全場唯一的一個問題,也是我先前在「Google DNS,DBE。」和其他文章中提過的疑慮:

從Google Book Search、Google Translation Toolkit、再加上最近的Google DNS,Google這家公司似乎想把全世界的數位化資訊都納入自己的架構之下;請問Google是不是有類似的意圖?如果有的話,是純粹為了商業考量,還是有其他的動機?

當然,在這樣的場合問這樣的問題、甚至問這樣的對象,不太可能得到真正的答案,所以只是為了聽簡總「怎麼回答」而已。

簡總用了差不多兩分鐘的時間,解釋「Google其實只靠廣告就已經賺了足夠營運的錢」(我想意思是「就不必靠小動作了」,但這不是他的用詞);後面的另外兩分鐘答案我錄了下來,有興趣的人可以參考一下:

看過我前一篇文章用到「征服藍星」這個典故的現場朋友,對於這份答案的反應是:「kerokerokero」。:P

由於我下午以後去趕工作上的另外一場活動,所以沒有聽後來其他廠商代表對於電子書市場發展的報告;後來再了看一下記錄,也似乎沒有太多可以補充的,所以請大家還是看前面提供的現場文字轉播連結。

其實如果第一場Andrew Savikas演講內容的簡報檔可以公開的話,我是可以看圖說故事再寫點東西,不過這個要先問過,人家方便的話再說,不然的話就先這樣囉。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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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Google Chrome OS的一些想法

今天的TechCrunch新聞,大意如下:

Google將在本週四舉辦發表活動,展示預定明年上市的Chrome OS作業系統;除了解說一些技術資訊之外,也會展示部分功能,並提供「完整的系統概觀」。

Google在今年7月宣布了Chrome OS的產品計畫,目的似乎是在給微軟一點顏色看看(註:原文直譯是「對著微軟丟核彈」:P)。

所以Google終於要推出自己的作業系統了,而不只是先前大家以為將戰線限制在網頁上,讓使用者不管跑哪個作業系統,都還是在Google的地盤之中。

據說Chrome OS是以Linux為基礎,所以至少初期還可以不太需要擔心應用軟體的問題,只是往後這些軟體能不能符合Google的介面和設計規範而已;何況Google自己也準備了一整組的「線上版」應用服務,像是Gmail、Google Docs等等,再加上其他廠商的跨平台服務,所以這方面倒是還好。

不過接下來,Google必須走過一條跟微軟相同的路,才有機會成為真正的狠角色:周邊驅動程式。既然是正式的PC作業系統,就必須考慮到跟無限多種主機板、介面卡、周邊設備排列組合的相容問題。

對微軟來說,八年來在Windows XP上好不容易獲得解決,但每次推出新系統(包括Windows 7)這個惡夢就要重來一次,只是程度上有大小的差別而已。在Linux上,長年的磨練和開發社群的努力也讓這個問題好轉許多,但永遠不會有「完全」解決的一天。Chrome OS以Linux為基礎,可以少走很多辛苦的路,但這也才只是起步而已,往後還有幾十倍的功夫要下。

我相信,Google的野心不只是跟Windows或Mac OS在作業系統市場上一爭長短而已,還有更多的好戲在後台等著上場。

如果只是想玩PC作業系統,我是覺得這樣的投資並不很划算。因為Google在硬體方面沒辦法跟蘋果競爭、在應用軟體和作業系統市場上要拼過Windows也不容易,真正的強項還是在網頁服務上。

如果Google只是為了作業系統市場上的區區幾個百分點,就投入大量人力做品牌、改系統、寫驅動程式,除了企業形象和「為競爭而競爭」之外,對於他們的核心價值並沒有太大的幫助。

我樂見Google搞自己的作業系統,究竟無論對微軟或蘋果來說,競爭是進步的基礎;對Linux社群而言,有Google這樣的大咖進駐背書、甚至金援也是好事。何況我幾年前就覺得Google遲早會下海,而且真的推出之後我也會想裝起來試試看(宅男病發作……)。

不過我也想說,Google現在雖然大又有錢,但開發新產品、跨足新領域的時候,最好還是謹守自己的核心價值和市場效益。在科技產業之中,做出「徹底失敗」的產品有時候不是問題,收掉就算了,但「尾大不掉」的產品才是頭痛的開始。

如果讓我來猜的話,Chrome OS在短期之內的市佔率了不起大概是5%-10%吧,跟Mac OS差不多。至於這樣的市佔率是不是符合Google所預期的效益、對Google整體來說是「相乘效果」還是「尾大不掉」、對於目前還沒上場的好戲有沒有幫助,不妨搬張椅子端碗飯過來,坐到台下等著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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